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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向“不合理低价”宣战

2021-10-22 12:38:23 来源:深圳商报
   

昨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五一假期期间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的处理情况:决定吊销陈春艳导游证,昆明风华旅行社被罚5万元,停业整顿半年。国家旅游局同时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向“不合理低价”宣战。据报道,五一期间,几名游客以每人1元的价格参加了昆明~大理~丽江~版纳的双飞旅游团。导游陈春艳因游客未进店购物在车上辱骂游客,视频传到网上后,引起轩然大波。

    官方通报

    骂人女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昨日,国家旅游局在通报假日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情况时宣布,坚决依法遏制“不合理低价”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乱象。云南省女导游陈春艳在带团工作岗位上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应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决定吊销陈春艳导游证,今后不得从事导游业务;对昆明风华旅行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停业整顿6个月;对涉事企业法人、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将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活动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彭志凯说,国家旅游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把向“不合理低价”宣战提到今年旅游工作的首位,组织开展“不合理低价”专项治理行动。、工商等部门对“不合理低价”开展专项检查,对被举报的旅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被举报的重大问题,国家旅游局将根据情况责成省级旅游部门约谈或直接约谈。、工商总局,,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对“不合理低价”等行为查处力度。

    说法对话当事人

    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当时我真的很冲动,不管怎样我确实不应该骂人。”这是“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辱骂游客视频曝光后,。骂人当然不对,但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当天她所带的团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我是按合同来带团的。在回昆明途中,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了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还骂我讽刺我。本来是要一直带他们去西双版纳的,因此就没有再跟了。”

    陈春艳坦承,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如果团费是交够的,咱们导游应得的报酬旅行社也给了,(那么)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还会产生这样的事呢?”

    陈春艳三十出头,已经在这行当里干了六七年了。她说自己当初也是抱着对这份职业的美好愿景入行的,但这些年下来,她越发觉得实在太累。

    网友看法

    明知是坑还往里跳,怪谁?

    @露露梦梦詹詹梦梦露露:请问几个问题:你1元钱来云南参加旅游购物团,为什么不履行你的购物义务?即便导游陈春艳言辞激烈,旅行社已经向你道歉,并每人给予500元的赔偿,赔偿比例高达1∶500。你明知1元钱参加的是购物团,占尽便宜后抱财归家后,又为何于五一黄金周把视频上传至网络上?

    @钟爱V12:事实真相是什么?事实就是1元钱云南吃住玩5天!谁做得出来?协议上面都写了是购物团,偏偏有那么一些人占别人便宜!本来整个行业都比较低迷,旅行社这么做也真是疯了。

    @神经云发神经:成团价才1元,真心觉得旅行社别再为了吸引游客而弄什么低费团,游客也别为了贪图便宜而报这种坑团,明知道是个坑还往里面跳能怪谁。

    导游不是导购,违背职业道德,该罚!

    @阿莫西林与围脖君:1元购物团和相关的合同本来就是不合法。是骗消费者的手段。导游不是导购,此女(导游)已经违背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所以旅行社、导游该罚。

    @任胖纸:说旅客只交了1元钱团费才会被骂,真的觉得这些旅行社很可笑,1块钱的团费是你们定的,带不起别给公众打出1元五日游的广告来啊,签订合同里有说明要这些隐形消费吗,有说必须达到多少钱吗,不是已经买了几千的东西?

    @美美的幸福小妞:跟1元钱没有任何关系,你以为花了5000别人就不逼迫你购物啦?

    调查

    究竟是“恶导游”还是“饿导游”?

    一则“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消费”的消息,。尽管相关旅游执法部门已及时调查并依法处理,但究竟是“恶导游”还是“饿导游”?如何根治旅游业“病态”,让今后出行不闹心?记者展开了调查。

    “不合理低价”是引发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多地曝出旅游业乱象。记者调查了解到,“不合理低价”是引发此次事件的核心问题。,低于成本价销售产品,必然难以保证服务质量。在低价经营的恶性循环中,游客陷入团费低价购物高价的陷阱,导游甚至成为“鱼鹰”,高压力带团、服务意识全无。

    专家指出,眼下的旅游业竞争可以用“惨烈”二字形容,“恶”导游是旅游市场竞争畸形的产物,实质上是“饿”导游。劳资关系不规范、薪酬体制缺少保障等使导游职责本末倒置。

    “当前,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劳资关系不规范,大多数导游不仅享受不到固定工资,在带团前甚至还要交‘份子钱’,还没带团出发,就要自掏腰包垫钱。”曾从事导游多年的朱女士说,这种运作模式,只能让不少导游成了“导购”,“用心”引导游客购物或其他消费,竭力追求“返点”。

    大力肃清旅游市场的“潜规则”

    发生一例处理一例重罚一例,。有关人士直言,要让旅游市场回归良性轨道,就需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类似事件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当事导游和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而是应该下大力肃清旅游市场的“潜规则”。

    “对这样的乱象不能满足于一纸处罚决定,建议出台一些行业内细则、前瞻性规范,如稳定的导游酬劳机制等,扫除旅游行业的死角,杜绝从业者的侥幸心理,让行业发展与竞争回归理性。,一方面要加强对导游进行职业素养的教育和行业自律,另一方面要更好地规范旅游业,改善行业秩序等。

    专家表示,也要通过宣传教育,改变游客易受低价诱惑的市场状况,形成健康、理性的消费方式,使旅游者成为抵制恶性竞争的消费主体。消费者需明白,付出的价钱明显低于当次旅行的市场成本,显然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怪事”层出不穷也就不奇怪了。

    云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金子强等人还表示,,一些地方“谁治理谁吃亏”的思想作祟,甚至认为这是旅游市场的普遍问题,治理会影响本地旅游产业发展,这些查处、。

 

原标题:国家旅游局向“不合理低价”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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